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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太好动了,坐不住,总喜欢玩,小辰回来才将他举高高玩了好一会呢,吃饱又想被抱着到处转悠了。”叶云无奈道,有点担心自家小哥儿长大后,做不成大家闺秀。
“他刚刚开始学走路,是会好动些,而且活泼点也很好。”容铮摇着令仪的小肥手,“瞧瞧我们令仪多可爱。”
“咿呀咿呀。”令仪欢快地赞同着爹爹的话。
第二天,容铮到了书院,发现不少同窗投来好奇与探究的目光。
原本容铮在白鹿书院,在童生的讲堂上算有点名气了。
他以双案首的身份崭露头角,做的文章经常被当范文贴在走廊上,也算才华横溢了。
现在众人又听闻这位双案首“路见不平,挺身而出”的事迹,简直炸开了锅。
“这是真的吗?容铮看起来那么文弱,怎么可能打得过两个劫匪?”有人半信半疑。
“那是穿衣显瘦,脱衣有肉,有一次见容铮卷起衣袖,手臂看着就很有力量,分明是个练家子。”另一人言之凿凿。
“依我看,八成是黄毅和陈语杰为了捧他编出来的故事,毕竟他们仨关系那么好。”质疑声也不绝于耳。
......
其实冯轩文与温琰也很难想象容铮这是能独自擒住两劫匪的人,因为他们从来没见容铮动过手,他总是说话不急不缓,俨然一副书生模样。
二人见到容铮来了,正要跟他确认,却见“清风书屋”的丁掌柜匆匆而来,手持三本新书,一脸诚恳地递给了容铮。
讲堂中一些学子认出了那掌柜,难道传言非虚?容铮这真的救了三个人的命?
容铮坐回了座位,将书分给了黄毅与陈语杰。
此时,讲郎从外面步入讲堂,室内顿时一片肃静。
讲郎的目光在容铮身上停留片刻,随后微笑道:
“容铮,没想到你不仅才学出众,还侠肝义胆。丁掌柜特意向我提及,你救了他至亲之人却不求回报,实属难得!”
丁掌柜见容铮救了人都不留名,就知道他是那种做好事不愿张扬的人,相比起送钱送礼,读书人注重名声,那自己就借由讲郎之口,向书院学子传颂其义举。
白鹿书院跟“清风书屋”因书籍印刷等业务往来频繁,丁掌柜对书院的夫子颇为熟稔,此番举动自然水到渠成。
容铮起身,谦逊地回应道:“不敢当,只是凑巧遇上,其他人遇到也会出手相助得。”
讲郎闻言,赞许地点点头,对众学子道:“读书之余,更当注重品德修养。大家当以容铮为榜样,学其才,更学其德。”
听了讲郎这话,这下众学子都不再质疑事件的真实性了。
容铮读书名列前茅就算了,现在连品行修养都要高他们一个层次,实在令人惭愧!
又过了一周,初墨一进门就挥着手上的小报,喊道:“老爷,你救人的事迹出现在小报上了。”
初墨这两年多认识了不少字,基本能看懂小报上的内容。
容铮闻言,接过小报浏览了起来,发现丁掌柜竟然将他救人的事迹发表在了小报上:
“年纪轻轻,已是科举双案首之才,文武双全,令人赞叹;路遇不平,他毅然决然,拔刀相助,尽显侠肝义胆;义举之深,感人至深,如同云天高远,让人心生敬意;救人之后,不求丝毫回报,其品德之高洁,如同寒梅傲雪,令人钦佩……”
容铮:这......
丁掌柜原本打算携家带口,亲自上门致谢,以重礼表达感激之情。但他转念一想,容铮救了人不留名就走,若是送礼这些可能送不到他心上。
前些天他跟讲郎聊天,发现容铮这还考了双案首。回去左思右想,读书人注重名声,那自己就将这个事迹写到小报上,让府城的人都知道容铮救人的英雄事迹,也算是对他的一种独特感谢方式。
这下可给容铮大大提升名气了!丁掌柜觉得自己聪明绝顶。
很快,随着小报的传播,容铮迅速成为书院风云人物,连山长都喊来容铮见上一见:
“果然风姿卓越,真乃翩翩少年郎之典范!”
“山长,谬赞了。”
“你见义勇为之举,书院都跟着沾光不少,被府城人盛赞。好好考院试,努力争取夺得小三元。”
现在府城的人夸赞容铮的同时,就会顺带赞叹:也就“白鹿书院”才教出如此品学兼优的学子。
.......实际,容铮救人的时候,尚未入读白鹿书院。
但百姓哪管这些,只知道容铮现在就读白鹿书院,那不就是白鹿书院教出来的嘛!